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牡丹江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工作方案

  • 更新时间:2020-12-21 浏览量:2216次
  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“创新是社会进步的灵魂,创业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、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。”为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,进一步激发市场新活力,打造发展新引擎,增强发展新动力,按照《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若干政策的意见》、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、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》和《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、激励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    一、指导思想
    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,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为目标,以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业活力为主线,弘扬创新创业文化,推动创新创业便利化,强化创新创业政策扶持,加强创新创业工作组织领导,进一步激发潜力、释放活力,掀起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的新热潮,为我市发展开放型经济提供新动能。
    二、工作目标
    到2017年底,全市初步形成全域覆盖、功能完善、特色突出、富有活力的创新创业支撑体系,实现创新创业主体从小众到大众、创新创业载体从重点布局到全面建设、创新创业服务从强硬件到重软件的转变,推动牡丹江成为区域性创业高地和科技创新中心。全市创业导师达到200人,每年帮助2万人成功创业、创业带动就业4万人以上,全市孵化载体达到60家,新增科技型中小微企业300家,科技创业者突破1500人,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,打造牡丹江“创新创业之城”新名片。
    三、重点任务
    (一)深化理念教育,营造创新创业氛围
    从思想观念入手,通过高频率、多样化、全方位的教育、宣传和引导,让勤劳致富、创新创业理念落地生根。
    1、涵养创新创业精神。持续深入开展创新创业进学校、进社区、进农村、进企业和送政策、送项目、送培训、送信息“四进四送”活动,弘扬敢为人先、宽容失败的创新精神,倡导崇尚创新、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,培育创新创业文化,引导群众摒弃“小富即安、不富也安”的传统思想,使创新创业成为全民意愿。
    2、加强创新创业宣传。每年开展一次“创新创业全民行动”主题活动,在广播、电视、报纸开设“政策解读”、“创富故事”、“创业之声”等专栏,拍摄播放“为创新创业喝彩,为劳动劳模点赞”公益宣传片,依托公共就业服务网建立“牡创网”,成立创新创业宣讲团,加大对“双创”政策措施、工作成效的宣传力度,把自主创新创业的各项扶持政策送到千家万户,引导全市上下围绕“发展开放型经济、建设开放型城市”创新创业。
    3、选树创新创业典型。大张旗鼓地表彰优秀创新创业者,开展“创新创业之星”评选活动,每年从各行各业选树一批创新意识强、带动能力强、创收利税多的创新创业典型,组织其深入大中专院校、企业、社区巡回宣讲,用身边的创新创业典型激励和引导全民崇尚创新、投身创业。
    4、丰富创新创业活动。深入开展“同心协力创业,凝心聚智创新”、“中国梦?劳动美,职工创新创业”、“青年领航行动”、“建小康?立新功,巾帼在行动”等主题活动,依托“1+X”帮扶创业、“手牵手服务创业、心连心共同创业”、“创新杯”、“互联网++青创大赛”、“大学生创新创业文化节”、“巾帼建功”、“科技创新宣传周”等载体,广泛开展创新竞赛、创业指导、岗位练兵、经验交流等活动,促进项目、资金、技术等方面交流,帮助创业者开拓视野、更新观念、树立信心。
    (二)完善服务体系,实现创新创业便利化
    有效整合资源、集成落实政策、完善服务模式,培育涵盖项目发现、能力培养、企业孵化、投融资等全链条支持创新创业的服务体系,构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、依托多种服务方式、不同服务主体共存的创新创业新环境。
    1、加强创业培训指导。按照“培训计划统筹实施、培训项目分头争取、培训对象部门组织、培训服务机构承担”的思路,建立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培训机制。实施“百千万培训计划”和“百名成功企业家带教百名创业学员计划”,开办“创新创业大讲堂”,每年完成精英培训100人、提升培训1000人、初始培训1万人的目标。依托驻牡大中专院校创办“牡丹江创业学院”,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开展人才培养、项目攻关和成果转化。着力解决职业教育师资匮乏问题,分类建立创业导师资源库和课程包,加大对现有培训平台扶持力度,推行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,出台促进校企合作的政策文件,鼓励企业与社会培训机构、驻牡高校、职业教育学校开展“订单式”培训。大力推进网络创业培训,将网络创业培训面向社会开放,支持发展网创培训机构,引导和帮助更多的人投身创新创业。
    2、大力推进“众创空间”建设。积极发展低成本、便利化、全要素、开放式的“众创空间”,加强创业服务平台建设,完善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功能,大力发展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,支持各县(市)区引进创业咖啡、创新工场等创业服务机构。打造创新创业集聚区,依托市经开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等载体,建设一批“孵化器+宿舍”、“孵化器+商业”、“孵化器+创投”等创新创业平台。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合作,推进以科技企业孵化器为重点的孵化载体建设,落实省“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”,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。大力推进“互联网+”行动,加快建设互联网创新创业平台和载体,深化电子商务应用,建设电商产业园,推进淘宝特色中国牡丹江馆运营,鼓励创业者依托“互联网+”微创新、微创业。强化创新创业信息咨询服务,建立创新创业“一站式”服务大厅和项目资源库,鼓励引导企业、高校、科研院所及项目投资机构提供创新创业项目。
    3、加大金融助推力度。支持创新创业起步成长,创新政银合作模式,拓宽创新创业投资资金供给渠道,降低创业担保贷款门槛,与金融机构合作推出“牡创贷”,引导银行以“一行一品”方式,加大对初创、小微企业贷款的投放力度。创新民间借贷中心服务模式,引导民间资金投入创新创业。做大做强政策性担保机构,扩大风险保证金规模。加快股权投资基金建设,积极引进天使投资、风险投资机构,以资本投入鼓励创新创业。
    (三)落实政策措施,强化创新创业扶持
   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各项促进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,结合我市实际,出台《牡丹江市鼓励扶持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办法》,并将各级各类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汇编成册,形成《创新创业政策汇编》和《创新创业指南》,营造良好的市场主体发展环境。
    1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。坚持依法行政,全面实施权责“两个清单”制度,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,推进综合执法,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,严禁介入或干预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,严厉查处行政不作为、乱作为以及乱收费行为。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,严格履行政府向社会和各类市场主体作出的承诺,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,构筑诚实守信的良好环境。
    2、降低市场准入门槛。坚持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,落实“非禁即入”原则,强化事中事后管理,加快建立“负面清单”,消除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歧视性政策规定,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,建立“宽入严管”的企业登记管理制度,设立创新创业“绿色通道”,推行“一证一码”登记模式,实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。放宽住所(经营场所)登记条件,对创新创业项目优先安排用地,通过盘活商业用房、闲置厂房等方式提供创业场所,通过发展互联网+经济等新兴业态拓宽创业领域。
    3、加大财税扶持力度。积极向上争取国家、省相关政策资金,加大对创新创业的扶持力度。财政出资各类担保、产业发展、再就业、中小企业周转等专项资金重点向创新创业倾斜,并建立财政投入逐年增长机制,大力支持创新创业。设立5000万元创业小额担保基金,通过向各银行招标提高放贷比例,为“牡创贷”提供担保。利用国家政策支持,通过设立产业基金等多种方式,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早中期、初创期创新企业发展。落实国家、省现行针对创新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,抓好高校毕业生、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税收减免政策落实,采取更加方便纳税人的方式办理税收优惠事宜,减轻中小微企业办税负担。
    4、完善创新创业激励机制。健全完善科技市场体系,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,合理配置科技资源和创新资金,完善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,重点加大对新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、省级科技型企业、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等方面的奖励和后补贴力度。鼓励市内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才兼职兼薪、离岗创业,促进人才向企业和基层流动。完善人才招引激励机制,对高层次人才给予一定额度生活和住房补贴,在配偶就业、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“绿色通道”,鼓励各类人才带技术、带项目来牡丹江创新创业。支持“众创空间”建设,鼓励各县(市)区和企业、学校等利用闲置楼宇、厂房、校舍等建设“众创空间”,在房租、宽带接入、公共软件等方面给予适当补助,让创业者和初创企业低成本或无成本入驻。实施普惠性创业补助,对成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、失业人员、失地农民和外来创业者等,给予一定的补助和补贴。
    四、保障措施
    1、加强组织领导。把“双创”工作摆在突出位置,成立牡丹江市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工作领导小组,市委书记、市长任组长,相关市委常委、副市长任副组长,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,负责统筹研究、协调、指导全市创新创业工作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市委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,市政府秘书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,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统战部、市总工会、团市委、市妇联、市科协、市工商联、市人社局、市科技局、市新闻传媒集团等,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,定期研究“双创”工作重大事项,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题。各县(市)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,切实加强对“双创”工作的领导。
    2、形成工作合力。市委组织部、市委宣传部、市委统战部、市委政法委等党委部门,要在引进人才、舆论宣传、发挥统一战线作用、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,分工负责、协调联动。市总工会、团市委、市妇联、市科协、市工商联等群团组织,要分别做好本领域群众和团体创新创业的组织、发动工作。市人社局、市科技局、市财政局、市金融服务局、市经济开发区、市商务局等政府部门,要建好服务平台、落实服务政策、完善服务措施,发挥各自职能作用。各县(市)区及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,制定推进“双创”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,确保创新创业工作有序开展。
    3、强化评估督查。“双创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创新创业平台建设评价指标体系,建立目标考核、督办检查、定期通报、工作台账等工作制度。认真开展创新创业监测评价,及时通报工作进展、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效。健全创新创业考核督办机制,纳入年度目标考核,定期对政策落实及工作推进情况开展考评和督查,对不履行相关职责、政策落实不到位、造成恶劣影响的,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,严肃问责相关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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